審計結果公告
威審公告〔2022〕1號
呈報單位:威信縣審計局
公告時間:2022年8月29日
目錄
1.威信縣醫療廢物收轉運能力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1
2.威信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物流分揀中心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3
3.威信縣安穩壩至中廠壩四級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5
4.威信縣2017年第三批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7
5.威信縣2018年第一批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9
6.威信縣羅布鎮廟坪至壇廠林區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11
7.威信縣簸火含油污泥高效化處理中心道路改擴建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13
8.威信縣第二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15
9.威信縣生豬代養場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17
10.威信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19
11.威信縣孔雀養殖基地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21
12.威信縣逸夫小學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23
13.威信縣水田鎮龍洞村村級四位一體試點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25
威信縣醫療廢物收轉運能力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22日,對威信縣衛生健康局(以下簡稱“縣衛健局”)組織實施的威信縣醫療廢物收轉運能力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位于扎西鎮,建設內容為新建醫療廢物收集轉運站一個,其中醫療廢物暫存站為1棟1層建筑,管理用房為1棟1層建筑。配套購置醫療廢物轉運車14輛,購置貯存箱(柜)300個,項目估算總投資1800.00萬元。其中:申請中央預算900.00萬元,地方配套900.00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按照建設管理要求執行了項目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設按規定辦理了環評審批手續。但因項目資金未到位,縣衛健局未能按規定支付相關費用和工程進度款,導致工程進展遲緩。經對已完工的進度結算進行審計,存在施工單位多計工程價款;縣衛健局未按規定取得施工許可、工程規劃許可、水土保持方案未報批等管理不規范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施工單位多計建安工程投資38.93萬元。
(二)建設單位未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三)未按相關規定取得施工設計圖紙。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施工單位多計建安工程投資38.93萬元的問題,責成縣衛健局認真核實、據實進行進度結算;針對建設單位未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問題,責成縣衛健局及時完善相關手續;針對未按相關規定取得施工設計圖紙的問題,責成縣衛健局按照相關規定及時開展設計工作。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一是嚴格項目建設程序。建議縣衛健局在實施的項目過程中,嚴格按照建設程序辦理施工許可及工程規劃許可;對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報相關部門審批;二是積極籌措資金,確保工程順利竣工。截至2022年1月13日,該項目建設資金未到位,建議縣衛健局積極爭取項目資金,確保工程順利竣工;三是嚴格參建單位履職管理。該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執行了第三方監理制度,并委托了造價咨詢公司對項目建設進行全過程控制。建議縣衛健局加強對參建單位的管理,支付工程進度款時,相關資料需嚴格審核把關。
威信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物流分揀中心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11月15日,對威信縣供銷合作社(以下簡稱“縣供銷社”)組織實施的威信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物流分揀中心工程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威信縣扎西鎮觀音辦事處倉頭村民小組,建設內容為新建值班室;新建廠房2棟;室外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計劃投資354.00萬元。該項目于2019年8月1日開工,2020年12月28日竣工驗收。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執行了合同制、監理制、招投標制,對增加工程量進行了相應審批。但存在建設單位虛列完成投資、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等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虛列投資完成額17.81萬元。
(二)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虛列投資完成額17.81萬元的問題,責成縣供銷社認真核實、據實結算;針對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問題,責成縣供銷社在今后實施的項目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辦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一是嚴格項目審批程序。建議縣供銷社在今后實施的項目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及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二是嚴格項目合同管理。該項目于2019年7月25日簽訂合同補充協議,建議縣供銷社嚴格按照簽訂的合同補充協議支付工程款。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縣供銷社及時進行了說明和整改。對虛列投資完成額17.81萬元的問題,縣供銷社已按照規定對工程款進行了支付。
威信縣安穩壩至中廠壩四級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1年7月8日至2022年1月19日,對威信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縣交運局”)組織實施的威信縣安穩壩至中廠壩四級公路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位于威信縣長安鎮安穩村境內,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公路等級為四級公路,完成里程2.16公里,路面類型為水泥混凝土,路面結構為15cm級配碎石+20cmC30水泥混凝土。項目于2019年12月4日開工,2020年8月6日完工。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設程序,執行了招投標制、合同制、監理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履行職責,基本按照設計要求完成了建設內容,但也存在多計投資完成額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多計投資完成額18.25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針對多計投資完成額18.25萬元的問題,責成縣交運局認真核實,據實結算。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一是嚴格項目審批程序,建議縣交運局應重視項目前期手續辦理,確保項目合法合規建設;二是嚴格控制項目概算,建議縣交運局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投資概算進行建設,要以概算控制預算,以預算控制決算,嚴格控制投資成本;三是加強竣工結算審核,縣交運局應加強竣工結算審核,根據實際完成的項目產值進行核算,嚴禁用虛假資料報賬,多計投資完成額。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縣交運局及時進行了說明和整改。對多計投資完成額的問題,縣交運局已按照規定對相關賬務進行了調整。
威信縣2017年第三批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1月20日,對威信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縣交運局”)組織實施的威信縣2017年第三批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威信縣境內,主要建設內容:波形護欄、混凝土護欄、標志牌等。項目于2018年6月20日開工建設,2020年8月25日竣工驗收。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能夠按照建設管理要求執行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資料基本齊全。但存在虛列投資完成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虛列投資完成額2.63萬元。
(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虛列投資完成額2.63萬元的問題,責成縣交運局認真核實,據實結算;針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的問題,責成縣交運局在今后實施的項目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一是嚴格檔案管理工作,縣交運局應重視工程項目檔案管理工作,從項目立項到工程竣工驗收各環節的文件資料都要按有關規定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建立工程檔案;二是嚴格結算審核工作,縣交運局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施工單位報送的結算書進行審核,確保結算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縣交運局及時進行了說明和整改。對虛列投資完成額的問題,縣交運局已按照規定對相關賬務進行了調整;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多支付預付款)的問題,縣交運局已在進度款支付予以扣回。
威信縣2018年第一批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1月20日,對威信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縣交運局”)組織實施的威信縣2018年第一批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威信縣境內,主要建設內容: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涉及隱患里程65.132公里,鋼筋混凝土護欄、標志牌等。該項目于2018年11月27日開工建設,2020年8月25日竣工驗收,驗收結論為合格工程。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能夠按照建設管理要求執行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資料基本齊全。但存在多計投資完成額、竣工財務決算未進行賬務處理等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竣工結算多計工程價款7.22萬元。
(二)竣工財務決算未進行賬務處理。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針對項目竣工結算多計工程價款7.22萬元的問題,責成縣交運局認真核實,據實結算;針對竣工財務決算未進行賬務處理的問題,責成縣交運局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一是縣交運局應重視工程項目檔案管理工作,從項目立項到工程竣工驗收各環節的文件資料都要按有關規定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建立工程檔案;二是縣交運局應積極爭取地方配套資金,確保配套資金落實到位;三是交運局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施工單位報送的結算書進行審核,確保結算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縣交運局及時進行了說明和整改。對項目竣工結算多計工程價款和竣工財務決算未進行賬務處理的問題,縣交運局已按照規定對相關賬務進行了調整。
威信縣羅布鎮廟坪至壇廠林區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對威信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縣交運局”)組織實施的威信縣羅布鎮廟坪至壇廠林區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羅布鎮,路線起于廟坪村止于壇廠林場大明槽處。路面全長3.76公里,路面結構為C30混凝土路面。項目于2020年7月10日開工建設,2021年5月10日竣工驗收。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能夠按照建設管理要求執行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資料基本齊全。但存在建設單位虛列完成投資、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等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虛列投資完成額3.43萬元。
(二)建設單位未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虛列投資完成額3.43萬元的問題,責成縣交運局對項目建設形成的資料認真核實;針對建設單位未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問題,責成縣交運局在今后實施的項目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辦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嚴格項目建設程序。建議縣交運局在今后實施的項目中,嚴格按照建設程序,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依法進行審批;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縣交運局及時進行了說明和整改。對項目虛列投資完成額的問題,縣交運局已按照規定對相關賬務進行了調整。
威信縣簸火含油污泥高效化處理中心道路改擴建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1月24日,對威信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縣交運局”)組織實施的威信縣簸火含油污泥高效化處理中心道路改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威信縣境內,路線起于威信縣簸火村丁家壩,止于簸火村污泥處理廠,全長0.891公里,路面類型為水泥混凝土和泥結碎石路面。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工程資料基本齊全,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設程序,執行了工程合同制,并能按照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履行職責。但審計也發現該項目存在虛列投資完成額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虛列投資完成額0.41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項目虛列投資完成額0.41萬元的問題,責成縣交運局認真核實,據實結算。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建議縣交運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結算進行審核,確保工程結算真實、準確、完整;二是建議縣交運局重視工程項目檔案管理工作,從項目立項到工程竣工驗收各環節的文件資料都要按有關規定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建立工程檔案。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縣交運局及時進行了說明和整改。對虛列投資完成額的問題,縣交運局已按照規定對相關賬務進行了調整。
威信縣第二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25日,對威信縣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縣公投公司”)組織實施的威信縣第二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一、基本情況
2017年4月5日,威信縣發展和改革局對該項目的立項進行了批復,概算投資7114萬元,擬用地面積253.25畝,其中庫區用地面積193.73畝、進場公路用地面積59.52畝,設計庫容97.65萬立方米,處理規模為近期150噸/天,遠期200噸/天。進場公路于2017年12月30日開工,主體工程于2019年4月1日開工。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建立健全了相關內控制度,基本能夠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的管理要求進行建設,工程資料基本齊全,手續基本完備。但存在未按規定取得施工許可證、施工現場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按規定取得施工許可證。
(二)隱蔽工程驗收不規范。
(三)施工單位未及時對主材進行檢測便大量投入使用,工程質量存在風險隱患。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未按規定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問題,責成縣公投公司及時協調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取得工程施工許可證,完善相關手續;針對隱蔽工程驗收不規范的問題,責成各參建單位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管理要求,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針對施工單位未及時對主材進行檢測便大量投入使用的問題,責成施工單位及時聯系檢測機構取得主要材料檢測報告。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一是建設單位應重視工程項目檔案管理工作和工程建設報批程序,從項目立項到工程竣工驗收各環節報批手續都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文件資料都要按有關規定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建立工程檔案;二是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政府投資條例》規定和合同約定,積極籌措資金,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避免因工程款支付不及時導致施工緩慢甚至停工,影響施工進度;三是隨著城鎮化進程的穩步推進,縣城的人口數量呈上升趨勢,生活垃圾也必然隨之增加,為發揮垃圾處理場的規模效益和使用效益,延長其使用壽命,建議建設單位增加配套垃圾分類和垃圾熱解設備,提高減容效果和資源利用率。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公投公司及時進行了說明和整改。對未按規定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問題,縣公投公司已按規定取得施工許可證;對隱蔽工程驗收不規范的問題,縣公投公司已督促施工單位對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資料報送監理、甲方審核并取得簽字蓋章確認;對施工單位未及時對主材進行檢測便大量投入使用的問題,縣公投公司已督促施工單位聯系主材檢測機構并取得主材檢測報告。
威信縣生豬代養場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2月20日,對威信縣2019年實施的生豬代養場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威信縣境內,本次審計涉及三桃、水田、麟鳳、長安、羅布、高田、舊城、廟溝8個鄉鎮共20個生豬代養場。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圈舍、污水處理池、暫存池、水池、辦公用房及宿舍、室外工程、飼料房以及其它工程。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執行了合同制,基本按照批復的建設內容完成建設,工程資料基本齊全,但存在多計工程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多計工程價款698.45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多計工程價款698.45萬元的問題,責成相關村集體公司對多計的工程價款進行調整。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嚴格項目審批程序。建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項目審批制度,未經批準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項目開工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威信縣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2月27日,對威信縣境內實施的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威信縣境內,本次審計涉及扎西、舊城、羅布、廟溝、水田、麟鳳、長安、雙河8個鄉鎮共18個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配套基礎設施工程,包括土石方開挖、土石方回填、道路硬化、人行道鋪裝、栽植綠化工程等。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基本能夠按照批復的內容完成相應建設,工程資料基本齊全。但存在多計工程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多計工程價款151.56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多計工程價款151.56萬元的問題,責成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及時調整工程投資額。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嚴格項目審批程序。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經申領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二是嚴格建設資金管理制度。項目業主的建設資金只能撥付中標人在項目實施地銀行開設、留有投標文件承諾的項目經理印鑒的企業法人賬戶。
威信縣孔雀養殖基地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2月25日,對威信縣境內實施的孔雀養殖基地工程(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威信縣境內,本次審計涉及扎西、水田、雙河3個鄉鎮共3個孔雀養殖基地。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孔雀圈舍、蓄水池、安裝管網、購置防疫消毒設施及孔雀籠等。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能夠執行合同制,基本能夠按照批復的內容完成相應建設,工程資料基本齊全。但存在多計工程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多計工程價款51.44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多計工程價款51.44萬元的問題,責成相關村集體公司對多計的工程價款進行調整。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嚴格項目審批程序。建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項目審批制度,未經批準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項目開工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威信縣逸夫小學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11月19日,對威信縣教育體育局(以下簡稱“縣教體局”)組織實施的威信縣逸夫小學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自前期工作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投資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一、基本情況
2020年10月19日,威信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威信縣逸夫小學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威發改復〔2020〕148號)對該項目的可研進行了批復:估算總投資990.48萬元,建設內容及規模:擬建綜合樓面積為2990.92㎡。項目于2021年1月24日開工,截至審計時,該項目尚未完工。
二、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執行了項目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能夠按照批復的建設內容實施,財務資料基本齊全,但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許可等、挪用項目建設資金等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許可等。
(二)挪用項目建設資金743.50萬元。
(三)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
(四)項目未按計劃完工。
(五)隱蔽工程驗收不規范。
四、審計處理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五、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威信縣教育體育局高度重視,積極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具體整改情況由其向社會公告。
威信縣水田鎮龍洞村村級四位一體試點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和縣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威信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10月9日,對威信縣水田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水田鎮政府”)組織實施的威信縣水田鎮龍洞村村級四位一體試點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位于威信縣水田鎮龍洞村石頭寨,建設內容及規模:游客接待中心、青石樓、花石樓、云石樓、紅石樓、黃石樓,建筑面積分別為286.71㎡、194.31㎡、194.31㎡、434.49㎡、222.71㎡、222.71㎡。項目用地面積:7507.83㎡,建筑占地面積766.85㎡,機動車位:24個,建筑密度:10.21%,容積率0.21,綠地面積2680.30㎡,綠地率35.7%。項目概算總投資1503.97萬元。該項目于2019年7月3日開工,2020年10月16日完工。
二、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在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下,水田鎮政府認真履行建設單位職責,著力推進項目建設,能夠按照建設管理要求執行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在該項目建設過程中也存在竣工財務決算賬表不符、竣工結算多計工程價款、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等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竣工財務決算賬表不符。
(二)竣工結算多計工程價款148.15萬元。
(三)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
四、審計處理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五、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水田鎮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研究整改措施,具體整改情況由其向社會公告。
滇公網安備 5306290253063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