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威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威政辦發〔2014〕11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辦、局: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威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此件公開發布)
威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1月11日
威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5)
1.1編制目的…………………………………………………(5)
1.2編制依據…………………………………………………(5)
1.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5)
1.3.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5)
1.3.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6)
1.3.3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6)
1.3.4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7)
1.4適用范圍…………………………………………………(8)
1.5工作原則…………………………………………………(8)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8)
2.1應急指揮機構……………………………………………(8)
2.1.1縣指揮部組成………………………………………… (9)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9)
2.2日常管理機構…………………………………………(13)
2.3專業技術機構…………………………………………(13)
3監測、預警與報告…………………………………………(14)
3.1監測……………………………………………………(14)
3.2預警……………………………………………………(14)
3.3報告……………………………………………………(15)
4 應急反應………………………………………………(16)
4.1應急反應原則…………………………………………(16)
4.2事發地區應急反應措施………………………………(16)
4.2.1各級政府………………………………………………(16)
4.2.2縣衛生局………………………………………………(18)
4.3事件評估………………………………………………(19)
4.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反應………………………(19)
4.5應急資源緊急調集……………………………………(20)
5應急處理…………………………………………………(20)
5.1應急處理原則…………………………………………(20)
5.2應急啟動………………………………………………(21)
5.3現場處理………………………………………………(21)
5.3.1現場應急處理的部門與職責…………………………(22)
5.3.2現場應急處理的領導…………………………………(22)
5.3.3現場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22)
5.3.4現場衛生應急處理的主要工作程序…………………(23)
5.3.5傷病人員的現場醫療救治……………………………(23)
5.3.6現場應急隊伍的協作關系……………………………(24)
5.4現場救助與人群疏散程序……………………………(24)
5.5應急隊伍的撤離………………………………………(25)
5.6傷病人員院內救治及轉院治療………………………(25)
5.7信息通報………………………………………………(26)
5.8應急反應終止…………………………………………(26)
5.9應急處理工作評估……………………………………(27)
6善后處理…………………………………………………(27)
6.1善后處理………………………………………………(27)
6.2獎勵、撫恤、補償和責任追究…………………………(27)
6.3社會救助與保險………………………………………(28)
7應急處理的保障…………………………………………(28)
7.1衛生應急隊伍的準備、培訓和演練……………………(28)
7.1.1隊伍準備………………………………………………(28)
7.1.2培訓和演練……………………………………………(30)
7.2應急體系建設…………………………………………(30)
7.3應急醫療物資儲備……………………………………(31)
7.4經費保障………………………………………………(31)
7.5技術保障………………………………………………(32)
7.6通信保障和交通保障…………………………………(32)
7.7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和咨詢…………………………(32)
7.8法律保障………………………………………………(32)
7.9預案準備和修訂……………………………………… (33)
8.附則………………………………………………………(33)
8.1名詞術語………………………………………………(33)
8.2預案解釋部門…………………………………………(34)
8.3預案實施時間…………………………………………(34)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事件,減輕、避免和消除事件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建立科學、規范、有序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云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規定》、《云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威信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進行預警。
1.3.1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發生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2)波及我縣的多個鄉鎮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3)發生新發傳染病,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已經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4)霍亂發生流行,在一個鄉鎮1周內發病10例以上,或波及2個以上鄉鎮。
(5)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3.2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發生霍亂疫情。
(2)乙類、丙類傳染病波及2個鄉鎮,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五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3)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
(5)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人以上死亡。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8)發生重大醫源性感染事件。
(9)境內外隱匿運輸、郵寄烈性生物病原體、生物毒素,造成我縣境內人員感染或死亡的。
(10)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3.3 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發生動物間鼠疫流行。
(2)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皮膚炭疽病例數超過10例。
(3)乙類、丙類傳染病在一個縣區,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五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一個平均潛伏期內,一個學校等集體單位中,100人以上或50%以上的在校學生出現流感樣、流行性腮腺炎、猩紅熱、水痘、感染性腹瀉病例,或發病100例以下,有死亡病例。
(5)發生高危急性弛緩性麻痹(AFP)病例聚集性分布。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預防接種(或服藥)出現群體性不良反應或接種事故。
(9)在一個鄉鎮內出現相同癥狀的10例以上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10)縣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3.4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發生皮膚炭疽,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10例。
(2)本縣區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生點狀暴發,無死亡病例報告。
(3)一個平均潛伏期內,一個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30—99人或30%—50%的在校學生出現流感樣、流行性腮腺炎、猩紅熱、水痘、感染性腹瀉病例,無死亡病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5)一次急性職業中毒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6)在一個鄉鎮發生3—10例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7)縣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4 適用范圍
縣內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對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鄰近地區發生的,對我縣造成威脅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按照《威信縣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預案》規定執行。
1.5 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反應及時,依法規范、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構
縣衛生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規定,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市衛生局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人民政府根據本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本級應急指揮部。
原則上,一般(Ⅳ級)事件由縣區負責處置,較大(Ⅲ級)事件由市級負責處置,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事件在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由市級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進行處置。
2.1.1 縣指揮部組成
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衛生局局長任副總指揮,負責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應急處理的重大決策。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確定。主要由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經科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縣公安局、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交運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環保局、縣工商局、縣食藥監局、縣氣象局、縣紅十字會、武警威信中隊等部門組成。
2.1.2 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指揮部的職責:負責提出緊急應對措施;指揮有關部門迅速到達崗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調動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緊急調集人員、設施、設備、交通工具以及儲備的物資;對人員進行疏散、隔離、查驗、限制流動;對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或者疫區采取緊急措施或者實行封鎖;對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集中力量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各類專項方案;組建縣級應急處置隊伍和醫療救治隊伍;組織儲備本部門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的專業應急物資和裝備;開展衛生應急演練和應急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等工作;組織醫療衛生機構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措施;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對外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網上信息發布的管理和引導。
縣發改局:負責優先安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加強物價監管,依法查處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犯罪行為,保持物價穩定,維護市場秩序。
縣財政局:負責安排由政府承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并做好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經科局:負責組織應急物資及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市場供應;組織做好參加外經貿活動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外經貿活動期間傳播擴散。
縣教育局:負責制定各類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業應急預案,組織落實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措施,加強學校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提高在校學生和教職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在衛生部門的配合下做好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
縣公安局(武警威信中隊、交通警察大隊):協助衛生等部門落實強制隔離、封鎖措施,做好交通疏導、社會治安管理等保障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組織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國內外企業、個人以及外國政府、境內組織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分配、發放工作。組織動員社區、村委會力量,群防群治。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縣人社局:負責按照規定對因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工作人員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落實其政策待遇。協助做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傷病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負責按照規定結算其醫療費用。
縣交運局:負責對乘坐鐵路、公路等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交通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優先安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和有關標本等物資的運送,做好事件區域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縣農業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組織開展疫情監測、預警、流行病學調查和事件評估、應急處理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開展野生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環境保護監督執法,組織環境監測,提出環境保護應對措施。
縣工商局:負責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緊急狀態下的正常市場秩序,督促有關企業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藥品、試劑、防護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資的生產供應。
縣食藥監局:負責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應急處理藥品、醫療器械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監督和管理。負責食品生產環節,封存和責令企業召回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依法查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違法行為。
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負責組織旅游行業協助衛生部門做好旅游團隊及人員疫情監測、健康教育工作。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督促旅行社、賓館、飯店做好旅游團隊及人員宣傳、登記、觀察和管理工作,落實預防措施,必要時勸阻或限制疫區旅游活動。協助相關事件處置機構做好輿情監測分析,新聞發布策略的制定、協調與實施。
縣氣象局:負責分析、提供事發地和救援途徑地氣象資料。及時報告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氣象信息并提出建議。
縣紅十字會:負責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必要時組派紅十字會醫療隊參與醫療衛生救援。根據工作需要,向國內外發出呼吁,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
其他各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工作職責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相關工作。
2.2 日常管理機構
縣衛生局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職責為:依法組織和協調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完善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組織制定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和專業應急預案;組織衛生應急和醫療救治工作培訓,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完善各級各類衛生應急培訓,建立專家庫;指導各鄉鎮和相關單位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收集匯總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并向縣政府和市衛生局及時報告。
各鄉鎮衛生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專業技術機構
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評估組:縣衛生局負責組建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評估組。專家評估組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應急需求評估,寫出評估報告,提出預警建議。
縣疾控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傳染病預防控制規劃、計劃和方案,收集、分析和報告威信縣傳染病監測信息,預測重大傳染病的發生、流行趨勢,提出預防控制對策;開展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理及其效果評價;幫助和指導各鄉鎮衛生院現場調查和應急處理;提供應急處理技術指導;開展實驗室檢測、診斷、病原學鑒定;建立檢測質量控制體系,開展應用性研究和衛生學評價;組織健康教育、咨詢,普及科普知識;選派專家參加專家評估組工作。
縣級醫療機構:負責組建應急醫療隊,加強醫院內感染控制。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病人轉送、院內救治服務;負責第一時間采集患者樣本;選派專家參加縣級專家評估組工作;承擔人才培養和技術指導任務。
縣衛生監督所: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監督,指導鄉鎮衛生監督協管站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監測、預警與報告
3.1 監測
建立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包括:法定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新發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監測報告網絡、癥狀監測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并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各級醫療、疾控和衛生監督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h衛生局、縣衛生監督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設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電話,向社會公布,實行24小時值班。
3.2 預警
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組織專家評估組分析其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判定事件的級別,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響應級別的預警建議,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3.3 報告
報告范圍: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界定的信息報告。
報告單位及報告人:分責任報告單位、責任報告人、義務報告單位、義務報告人四類。其中,責任報告單位包括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鄉鎮人民政府、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單位、食品藥品監督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等。責任報告人包括執行職務的醫護人員、檢疫人員、疾控人員、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等。義務報告單位和義務報告人指除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之外的單位和個人。
報告內容:分首次報告、進程報告、結案報告,首次報告要快,進程報告要新,結案報告要全。具體內容按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報告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原則,由報告單位和報告人按規定的內容、程序、方式及時限要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鐵路、交通、工礦企業、部隊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要向所在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要立即組織調查,核實情況,及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h衛生局應急辦負責統一接收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4.應急反應
4.1 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縣人民政府、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分層評估、專業救援、分類處置、屬地管理”的原則,做出相應級別的預警和應急反應。同時,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進展和應急處理情況,及時調整預警和應急反應級別。對發生在學?;蛑卮蠡顒悠陂g的,其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
縣衛生局在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預警通報后,要分析其潛在影響,提出預見性預警級別建議,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做好應急隊伍、應急物資準備,必要時采取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
4.2 事發地區應急反應措施
4.2.1 各級人民政府
(1)做好組織協調:組織、協調、指揮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組建工作機構:根據縣衛生局的建議,決定是否成立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所及其組成人員。
(3)調集應急資源:根據工作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4)采取控制措施:緊急情況下,事發地人民政府可在轄區內采取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等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受污染的水源、食品及相關物品等措施。
(5)劃定防控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經縣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對食物、職業、化學品中毒事件或放射性損害事件等,可根據危害因素的擴散及波及范圍,劃定防控區域;經縣政府同意,對轄區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
(6)實施流動人口管理:采取措施限制疫區和高危地區人口流動,或對疫區和高危地區進入本行政區域的人員進行必要的留驗觀察;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三就地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7)組織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等部門在交通站點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動物進行衛生檢疫查驗,一旦發現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并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衛生專業機構移交。
(8)發布信息:新聞宣傳部門要組織新聞單位,及時準確報道事件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9)開展群防群治:組織基層政權組織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做好信息收集、報告、人員隔離和落實公共衛生預防和控制措施等工作。
(10)維護社會穩定:組織公安、工商、發改等部門強化社會治安管理和市場監管,打擊擾亂社會治安和經濟秩序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
(11)開展心理干預:組織有關部門和心理工作者,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點和影響程度,有針對性地開展群體心理干預和高危人群心理輔導,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12)動員社會援助:動員和組織各社會組織、民間團體和志愿者向事發地提供緊急援助,加強捐贈工作監督管理,保證社會援助工作的公開、透明。
4.2.2 縣衛生局
(1)組織本級專家評估組,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提出相應預警建議。
(2)提出是否成立本級應急指揮部的建議,啟用應急指揮中心并確定本部門指揮體系和人員組成。
(3)組織應急救援與處理:組織本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機構和衛生監督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理。
(4)采取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設置臨時衛生檢疫站、留驗觀察站等應急控制措施。
(5)督導檢查: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進行督導檢查。
(6)開展培訓: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發布和通報信息:在授權范圍內,及時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
(8)組織科普知識宣傳:開展防病知識宣傳和心理危機干預,增強公眾衛生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4.3 事件評估
縣級評估為初級評估,可根據事件影響程度,自下而上、逐級啟動評估機制。評估工作主要在事發現場和救援地進行,評估內容包括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可控制性、應急需求、救援安全性等。
縣衛生局在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后,應及時組織專家評估組進行現場評估。必要時縣人民政府指派公安、民政等有關部門參加評估組工作??h級評估組作出評估報告,及時向縣級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4.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反應
一般(IV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縣衛生局收到報告后,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進行指導。由縣人民政府和縣衛生局作出應急反應和組織應急處理,啟動縣級應急預案。
較大(Ⅲ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由縣衛生局作出應急反應和組織應急處理,啟動縣級應急預案??h衛生局組織專家評估事件、組織應急救援、落實防控措施,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縣衛生局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理措施,加強信息收集和溝通,及時報告相關情況。
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先期處置工作,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并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h衛生局應迅速組織縣應急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并按照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在省、市、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的統一指揮下,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各項措施。
4.5 應急資源緊急調集
各級政府要認真做好應急物資儲備,保證應急處理需要。在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及時組織檢查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資源儲備情況,完善應急需求計劃,盡快充實應急資源。本級應急資源不足時,應逐級向縣人民政府、市衛生局、市人民政府報告,逐級調集應急物資,保證應急處理工作需要。
縣級應急力量不足時,依次動員組織周邊縣級應急力量參與應急處理,必要時,請求市級給予支援。
5.應急處理
5.1 應急處理原則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理。
堅持安全第一原則:應急處理前必須對現場進行安全評估,確認安全,做好安全防護,方可進入現場開展應急處理。
堅持“五早、四邊、三就地”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邊調查、邊處理、邊救治、邊控制”、“就地預防、就地隔離、就地治療”。
5.2 應急啟動
發生較大(Ⅲ級)以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及時啟動縣級應急預案,并同時向市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在市級應急預案未啟動前,由縣人民政府負責協調指揮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并組建現場指揮所,迅速趕赴現場,協調指揮現場醫療救護、疾病防控、社會治安、信息收集、通訊聯絡、后勤保障等應急處理工作。
縣應急指揮部成立后迅速開展以下工作:縣衛生局組織事件調查確認和綜合評估,提出預警級別建議,在30分鐘內集結應急救援隊伍,動員必要的醫療衛生資源作好應急支援準備,建立信息定時收集、匯總、分析、報告制度;必要時,責成衛生、公安、交警、交運、鐵路、民政等有關部門,在2小時內形成應急救援運輸方案和交通保障方案;責成公安、民政等有關部門,在30分鐘內組建本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參加現場應急處理。
發生一般(Ⅳ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啟動縣級應急預案,由縣級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按照上述原則啟動本級應急處理工作。
5.3 現場處理
5.3.1 現場應急處理的部門與職責
縣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制定較大及以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理方案,組成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現場處理工作。
縣級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制定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理方案,組成本級現場指揮部。
縣級衛生局負責組織制定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應急處理技術工作方案。各級專業技術機構在職責范圍內做好現場應急處理工作。
5.3.2 現場應急處理的領導
現場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協調指揮現場應急處理工作,根據需要下設現場調查組、醫療組、檢驗組、信息組、衛生監督組、心理工作組、宣傳組、后勤組、安全保衛組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合作,共同控制事件態勢?,F場指揮部實行每日例會制度,聽取各工作組情況匯報,協調、解決現場處理中的問題?,F場應急處理結束,現場指揮部負責整理相關資料,完成現場處理總結報告,上報市衛生局。
5.3.3 現場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現場應急處理工作按照預見性、科學性、規范性、整體性的要求,遵循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傳染性事件中,要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在非傳染性事件中,要以保護未受害人群、控制未發病區域、防止事件擴散為重點,科學劃定防控區域,采取主動干預措施,做到現場控制和現場防控同步,初步救治與環境消毒同步,已病治療和未病預防同步,努力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因素,減輕事件損害。
5.3.4 現場衛生應急處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程序按照流行病學調查→采樣檢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原因分析→制定防控方案→組織防控行動→落實防控措施的程序進行。
縣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事件性質、現場處理需要和技術難度,及時調集現場防控隊伍、設備、物資等,開展現場應急處理工作?,F場防控隊伍應盡可能建立現場臨時實驗室和配備快速檢驗檢查設備,提高現場工作效率。
5.3.5 傷病人員的現場醫療救治
按照《威信縣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執行。
根據工作需要調集醫療衛生機構力量,組建現場應急醫療隊,設立若干現場醫療點,開展現場醫療救治工作?,F場應急醫療隊和轉運醫療隊應各司其責,確?,F場救治工作順利進行。
現場醫療救治中,首先要對傷病人員進行檢傷分類和生命救治,優先處理危急重癥傷病人員。確需轉診治療的傷病人員應佩戴具有病情說明和特殊轉運要求的標志牌,并根據傷病情況由重到輕組織轉運救治?,F場應急醫療隊完成傷病人員初步處理后,應立即填寫現場救治病歷,將病歷復寫聯與傷病人員一起轉運?,F場處理終止,將現場救治病歷統一交現場指揮部集中建檔。
5.3.6 現場應急隊伍的協作關系
處理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放射輻射事件等以致病源(因素)危害為主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按照衛生防控優先醫療救治的原則,優先滿足和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隊伍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調查和防控,并服從其業務指導和工作安排。下一級疾控隊伍要服從上一級疾控隊伍的業務指導和工作安排。對急需治療的患者,必須立即安排救治。
處理群體性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等以生命危害為主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按照醫療救治優先衛生防控的原則,優先滿足和配合醫療應急隊伍開展救治工作,并服從其業務指導和工作安排。醫療救治中對疾控機構、衛生監督機構采集樣本和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予以協助。
5.4 現場救助與人群疏散程序
發生甲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依法對疫區實行封鎖,實施交通衛生檢疫??h級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民政部門對疫區進行封鎖,對密切接觸者進行留驗觀察等強制隔離措施。
發生其他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需要組織高危群眾撤離時,各級政府應按程序組織指揮撤離。需撤離地區的基層政府提出建議,經縣級政府緊急審查同意并報上級政府備案后,由縣級和基層政府組織實施,啟動縣級應急避難所提供緊急避難。
疏散撤離的范圍根據具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威脅因素的固有特性,由專業預案和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規定。
在縣級組織的撤離過程中,縣衛生局負責組織撤離地區和庇護地區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疾病預防控制及醫療救助保障;縣民政局負責提供撤離群眾的生活救濟和緊急避難場所安排;縣交運局負責組織撤離人員和重要物資運輸;縣公安局負責疏通撤離通道、維護撤離地區和緊急避難地區社會治安;縣財政局負責安排撤離所需經費;縣委宣傳部負責輿論引導和宣傳動員;縣電信公司負責提供通信保障。
5.5 應急隊伍的撤離
現場應急處理工作完成,傷病人員轉為院內救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報請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依次撤離現場應急隊伍。首先撤出省級應急隊伍,其次撤出市級和其他縣級應急隊伍,最后撤出我縣級應急隊伍。應急隊伍撤離前,應做好與事發地對應機構的工作交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處理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危險化學品泄漏、放射事故等易污染事件結束時,應急隊伍的撤離,應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對其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或留驗觀察,對醫療設備進行統一消毒處理,檢驗合格方可撤離。
5.6 傷病人員院內救治及轉院治療
各級醫療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傷病人員實行“先救治,后結算”,不得拒收傷病人員。院內救治應根據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和事件傷病人員救治需要,分別由事發地區各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和專業康復機構分級負責。需要轉院治療的應按照“就地、就近、有利”的原則進行。
院內救治按照危重搶救、??浦委?、康復治療的基本程序進行。在生命體征平穩后,救治醫院應及時把傷病人員轉入相應??七M行后續治療,安排需要康復治療的傷病人員進行康復治療,安排痊愈患者出院。
康復治療原則上以社區或家庭康復治療為主,由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負責巡回醫療指導。需轉入專業康復機構收治的,應逐級報經市衛生局和市民政局批準。
5.7 信息通報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縣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向毗鄰縣區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通報情況。需要向市外毗鄰地區通報情況的,統一報市衛生局按規定處理。
縣衛生局在接到毗鄰地區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情況通報后,應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并通知本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預防控制工作。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或授權,不得擅自對外公布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5.8 應急反應終止
應急反應終止的條件是: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隱患或危險因素基本消除;經過最長潛伏期后無新發病例;事發地區得到徹底消毒,傳播媒介得到有效控制。
特別重大(I級)或重大(II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級范圍I級或II級預見性預警事件的終止,由省應急指揮部或省衛生廳決定。
較大(III級)或一般(IV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預見性預警事件的終止,由原預警決定部門組織專家分析論證后提出建議,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5.9 應急處理工作評估
應急反應終止后,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組織專家評估組,對應急處理工作進行全面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情況、傷病員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在應急反應終止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報縣人民政府和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評估內容按縣衛生局要求另行制定。
6.善后處理
6.1善后處理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以事發地區鄉鎮政府為主,民政、人社和有關商業保險公司協助,及時組織事件善后處理工作,包括對遇難者善后處理、傷殘者救助等。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門要妥善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死亡人員遺體。因傳染性疾病死亡者的遺體應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理。
6.2 獎勵、撫恤、補償和責任追究
人社、衛生等有關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予表彰獎勵;對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民政、財政、人社等有關部門,對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人員應制定合理的生活補助標準,給予適當補助。對應急處理時緊急調集征用物資和勞務,經評估后給予適當補償。
凡是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3 社會救助與保險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傷病人員的醫療救治費用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各級紅十字會要發揮優勢,廣泛募集緊急救援物資,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傷病人員、受災人群提供人道主義救助。
要逐步建立社會保障與商業保險相結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保險機制,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傷病人員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治療,幫助群眾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
7.應急處理的保障
各級政府負責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物資、設備等保障工作。
7.1 衛生應急隊伍的準備、培訓和演練
7.1.1 隊伍準備
縣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組建、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隊伍一般從醫療衛生專業機構中選拔年青力壯、責任心強、有實際工作經驗的流行病學、疾病預防控制、實驗室檢測、臨床救治、衛生監督、信息網絡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本級專業應急隊伍,包括傳染性疾?。▊魅静〖叭后w性不明原因疾?。?、非傳染性疾?。ㄊ澄镏卸?、職業中毒和化學污染中毒)和重癥病人轉運醫療隊,每隊5人左右。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機構、公立醫療機構、120急救中心,要組建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常備應急醫療隊,配備基本裝備,負責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各應急醫療隊應裝備必須的醫療設備和防護用品,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練??h級醫療衛生機構應根據本單位的人員、技術、設備等情況,每單位組建不少于3支應急工作隊,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救援,支持、協助上級應急救援工作。
縣衛生行政部門要組建本級應急救援專家庫和專家評估組。應急救援專家庫主要包括應急管理、醫療衛生管理、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緊急救援、實驗檢測等相關專業專家??h衛生局從應急救援專家庫中挑選熟悉技術業務和應急管理的專家,組成包括行政領導、應急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定專業專家在內,能適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求,人員相對固定的專家評估組,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確認和綜合評估。
各級應急救援隊伍要服從縣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管理、指揮和調度。啟動應急預案時,應急隊伍實行集中管理,編隊進入“戰時”狀態,按職責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7.1.2 培訓和演練
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隊伍培訓和演練。各有關部門負責本部門應急隊伍的培訓。
各有關部門要堅持計劃培訓與臨時培訓相結合,以計劃培訓為主;系統學習與實戰演練相結合,以系統學習為主;短期輪訓與長期進修相結合,以短期輪訓為主的原則,認真做好應急隊伍培訓工作。
7.2 應急體系建設
按照“上級指導、地方負責、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則,逐步建立符合縣情、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醫療救治體系和衛生監督體系。
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裝備,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條件;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應急處理工作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網絡;加快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醫療救治體系建設:加強醫療救治體系建設。一是各中心鄉鎮衛生院要設立傳染病門診和隔離觀察室。二是加強應急救治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應急設備設施裝備。衛生行政部門要在核心救治機構中預留一定數量的應急救治床位,儲備一定數量應急設備、物資,充實應急救治人員,保障應急救治工作。
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建設,規范執法行為,充實執法人員,加強執法裝備,提高執法水平。
7.3 應急醫療物資儲備
醫療衛生應急物資主要包括醫療衛生設備、救治藥品、疫苗、消殺藥品、醫用器材、快速檢驗檢測試劑、傳染源隔離和衛生防護用品等。
縣人民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要在應急專業技術機構中建立一線定點實物儲備制度,保證應急物資和應急隊伍同步到位,保障第一時間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在確保物資儲備基數的前提下,一線應急物資可在日常醫療衛生服務中周轉使用,減少過期損耗和自然損耗。應急處理消耗的和合理損耗的物資,由衛生、審計部門核定后,發改、財政部門及時補充。開展中毒、放射、生化事件應急處理的特殊救治藥品、設備、試劑,應在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救治基地醫院中分級儲備,全縣統一調配使用;常用救治藥品、設備、試劑在各級醫療機構中分級儲備。
7.4 經費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保障實行分級負責、專項管理、??钍褂?、滾動結存制度??h發改局要優先安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基礎設施建設項目??h財政局要按規定落實應急救援設備購置、交通工具、隊伍裝備、人員培訓演練、物資儲備、損耗物資補充等經費,保證應急處理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安排??h應急隊伍參加應急處理所需經費,力爭事前預算、事后審計結算,審計結算后的實際費用,由縣財政部局安排。
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多方籌集資金,用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7.5 技術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保障必須堅持大衛生觀念,集中全社會的相關資源,按社會協作的形式組織。
縣人民政府要投入專項資金和爭取上級項目經費,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檢驗檢測設備裝備,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
7.6 通信保障和交通保障
應急隊伍和應急處理機構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配備經費和運轉經費由本級財政納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統一解決。
7.7 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和咨詢
宣傳、新聞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范知識,普及衛生科普知識,倡導群眾以科學態度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縣應急指揮部及縣衛生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級醫療機構、縣衛生監督機構要設立并公布24小時值班電話,提供群眾咨詢服務。
7.8 法律保障
縣衛生局、縣法制局等有關部門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提出修訂意見,逐步建設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中,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工作。對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7.9 預案準備和修訂
各鄉鎮在本預案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縣人民政府備案。其他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制訂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預案,報縣政府辦公室備案。
縣衛生局將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新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附則
8.1 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多個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的患者,且病例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發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事發地是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地和主要波及區域。
預警地區是指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并啟動預見性預警的地區。
傷病人員是指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因素致病、致傷、致殘或死亡的人員。
8.2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8.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威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威政辦發〔2006〕34號)同時廢止。
威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