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威信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威政辦發〔2013〕5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辦、局: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威信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此件公開發布)
威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7月5日
威信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4
1.1編制目的……………………………………………4
1.2編制依據……………………………………………4
1.3適用范圍……………………………………………4
1.4工作原則……………………………………………4
2、組織機構與職責……………………………………5
2.1應急指揮機構組成…………………………………5
2.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6
2.3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6
3、監測預警……………………………………………9
3.1監測預報……………………………………………9
3.2預警的級別、發布途徑……………………………10
3.3應急準備……………………………………………11
3.4預警知識宣傳教育…………………………………11
4、應急響應……………………………………………11
4.1應急響應級別及啟動………………………………11
4.2信息報告……………………………………………12
4.3應急響應……………………………………………12
4.4現場處置……………………………………………14
4.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14
4.6信息公布和報道……………………………………15
4.7應急終止或解除……………………………………15
5、恢復與重建…………………………………………16
5.1制定規劃和組織實施………………………………16
5.2調查評估……………………………………………16
5.3征用補償……………………………………………16
5.4災害保險……………………………………………17
6、應急保障……………………………………………17
6.1通信與交通保障……………………………………17
6.2物質與裝備保障……………………………………17
6.3技術儲備與隊伍保障………………………………18
6.4資金保障……………………………………………18
7、預案管理……………………………………………18
7.1獎勵與責任追究……………………………………18
7.2預案修訂與完善……………………………………19
7.3發布實施日期………………………………………19
8、附錄…………………………………………………19
8.1威信縣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標準…………19
8.2各類氣象災害預警分級表…………………………23
8.3多種災害預警………………………………………23
8.4名詞術語……………………………………………2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與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云南省氣象條例》、《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的意見》、《云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昭通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范圍內暴雨、暴雪、寒潮、干旱、雷電、大風、低溫、高溫、霜凍、冰凍、大霧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山洪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任務,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堅持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能力。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堅持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建立協調配合和資源共享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
強化軍地協同、社會聯動,充分依靠和發揮武警官兵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在應對氣象災害中的作用,在緊急情況下調動全社會力量,共同完成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堅持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的預警和應急響應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成立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縣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氣象局局長擔任,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氣象局,由縣氣象局分管預測預報業務的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成員單位:縣發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住建局、交運局、農業局、林業局、水務局、經科局、衛生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安監局、氣象局、公路管理段、人武部、武警中隊、公安消防大隊、公安交警大隊、供電公司、運輸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各部門相應成立本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
2.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傳達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具體協調處理應對氣象災害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專家組研究會商,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并進行影響評估,為指揮部提供適時的決策依據;負責災情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氣象局:負責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及時制作、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有關防御指引;開展氣象災害綜合分析和評估,為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實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
縣發改局:負責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政府物資儲備的建議;積極爭取和安排災后恢復重建項目資金并監督實施。
縣教育局:負責校園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根據避險需要安排各級學校適當停課或調整上學、放學時間。
縣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隊:負責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交通疏導和交通管制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受災群眾轉移安置、臨時生活救助;救災物資緊急調運;核查、匯總和上報災情;災后倒損民居恢復重建;組織、指導開展救災捐贈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應急救災資金籌集、撥付、管理和監督;協同有關部門向上級財政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做好暴雨、干旱、冰凍等天氣條件下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會同縣氣象局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
縣環保局:負責做好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環境污染的監測工作,盡可能控制災害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破壞等影響;指導災區消除環境污染帶來的危害。
縣住建局:負責保障城市供水等設施正常運行;負責在城市危險路段、建筑工地和危險建筑物附近掛出警戒標志并組織警戒。
縣交運局、運輸公司:負責組織搶修被毀的道路交通設施;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組織做好道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組織運送救援人員、受災人員、救援設備、救災物資等。
縣農業局:負責制定和實施農作物及畜牧業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時了解和掌握農作物受災情況;組織專家對受災農戶給予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農民開展生產自救。
縣林業局:負責制定和實施林木及林業設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時了解和掌握林業受災情況,組織專家對受災森林及林業設施進行評估和恢復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
縣水務局:負責制定和實施水利設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搶修農村供水設施,保障城鄉生產生活用水需要。
縣經科局:負責保障災區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應;會同物價部門做好市場監管和平抑物價工作,維護市場穩定。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災區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
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負責組織制定旅游系統防御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對因災滯留在景區內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等媒體及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工作宣傳報道和氣象災害防御、自救互救有關知識的宣傳;做好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工作。
縣安監局:負責災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特別加強對水電站、礦山、尾礦壩等重要工程的施工安全監督。
威信公路管理段:負責公路運輸系統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恢復公路運輸,保障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送。
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通信行業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對受損通信設施和線路的搶修和恢復工作,確保搶險救災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通信暢通。
縣人武部、武警中隊、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組織力量參加搶險救災、營救群眾、轉移物資等任務,協助當地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
縣供電公司:負責電網電力設施、設備的搶險搶修工作;負責保障居民用電及工農業生產用電需要。
3、監測預警
3.1監測預報
3.1.1監測預報系統建設
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氣象災害監測預報系統建設的投入,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快氣象雷達監測網,水文監測預報系統、應急保障移動氣象監測預報系統、鄉鎮級災害易發區自動氣象站等建設,優化加密觀測站網,完善氣象災害監測系統,提高對氣象災害及衍生、次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系統,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
3.1.2災害普查
氣象部門建立以社區、村鎮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牽頭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3.1.3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各部門要及時向氣象部門提供有關水情、災情、險情等監測信息。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
3.2預警的級別、發布途徑
3.2.1預警級別
氣象部門根據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綜合預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IV(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I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附則。
3.2.2發布規定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發布單位、發布時間、類別、級別、內容等。
3.2.3發布途徑
通過電視、廣播、報刊、手機短信、互聯網、電子顯示屏等相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對發布的II級、I級氣象災害預警,由相關主管部門協調電視臺、電臺、通信運營商,根據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電視臺1小時內、電臺1小時內、通信運營商30分鐘內(全網域分區域)向公眾用戶發送預警信息。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推進農村氣象信息綜合服務系統、農村大喇叭廣播系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等建設,暢通邊遠地區預警信息發布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應急準備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后,各級各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到崗,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區、本部門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3.4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級別及啟動
按照氣象災害種類、程度和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III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
氣象災害預警發布后,或者氣象災害已經在本縣行政區域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時,指揮部辦公室應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向指揮部提出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建議,由指揮部作出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決定,根據處置需要,可作出提升或降低響應級別的決定。啟動、變更、終止I級、II級應急響應,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宣布啟動、變更、終止應急響應命令。啟動、變更、終止III級、Ⅳ級應急響應,由副指揮長或其授權人宣布啟動、變更、終止應急響應命令。
按照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響應級別,受影響的鄉鎮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
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4.2信息報告
氣象災害發生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收集、匯總氣象災害發生、發展及造成的損失等災害信息,并及時將災害信息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4.3應急響應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啟動響應預案,按照本部門本單位有關預案和職責分工,指導、協助受影響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各項防災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氣象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加強天氣監測,組織專題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隨時更新預報預警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據各地、各部門的需求,提供專門氣象應急保障服務。
當氣象災害造成嚴重損失,需進行緊急生活救助時,民政部門啟動《威信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水旱災害時,防汛抗旱部門啟動《威信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地質災害時,國土資源部門啟動《威信縣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森林火災時,林業部門啟動《威信縣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群體性人員傷亡或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衛生部門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啟動《威信縣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和《威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重大環境事件時,環境保護部門啟動《威信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城市洪澇時,水務、建設部門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涉及農業生產事件時,農業部門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監管部門啟動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當氣象災害造成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出現重大突發問題時,縣發改局啟動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門協調機制。
當氣象災害造成重要工業品保障出現重大突發問題時,經科部門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各相關部門按照有關預案,做好氣象災害應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聞宣傳、教育、文廣旅、保險監管等部門做好有關行業領域協調、配合工作。人武部、武警部隊、公安消防部隊以及民兵預備役、地方群眾搶險隊伍等,要協助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4.4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災害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等。
4.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氣象災害發生地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發生后,災區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形成群策群防群控隊伍體系;鄰近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鼓勵和引導自然人、法人、單位和社會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捐贈和志愿援助服務等活動。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6信息公布和報道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災中或災后的災害評估,因災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災害救援情況等。
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報道的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必須是來源于統一發布的信息。
4.7應急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布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宣布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h級應急指揮機關終止響應須經縣人民政府同意。
5、恢復與重建
5.1制訂規劃和組織實施
受災地區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在縣指揮部的統一指導下制訂恢復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復被損毀的民居、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交通運輸、水務、電力、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5.2調查評估
災害發生地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縣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
災害結束后,災害發生地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將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報送上級政府。特別重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逐級上報,并由縣人民政府將調查評估結果報告上級政府。
5.3征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鄉鎮政府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適當方式給予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5.4災害保險
鼓勵公民積極參加氣象災害事故保險。保險機構應當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交通保障
通信部門應以公用通信網為主體,建立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
公安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維護災區治安。
6.2物資與裝備保障
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需要的救援裝備、醫藥和防護用品等重要工業品生產和調運協調工作。
民政部門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
農業、林業部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林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防災減災部門應按照規范儲備重大氣象災害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有關工作。
6.3技術儲備與隊伍保障
氣象部門組織有關業務、科研單位開展氣象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隊伍建設。要組織村干部和有經驗的人員組建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并向有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氣象災害防范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社區、村鎮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的制訂以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
6.4資金保障
縣財政應當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對達到《威信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等級的災害,根據災情及威信縣自然災害救助標準,安排相應救災資金。
7、預案管理
7.1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處理。
7.2預案修訂與完善
預案實施后,隨著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縣政府辦公室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制訂本地區、本部門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7.3發布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8、附錄
8.1威信縣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標準
8.1.1I級應急響應
暴雨:過去24小時5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持續出現日雨量8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地區有日雨量超過10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
暴雪:過去48小時4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出現2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本鄉鎮處置能力,需要由縣政府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II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的。
8.1.2II級應急響應
暴雨:過去24小時5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出現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地區有日雨量超過10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
暴雪:過去24小時4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3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將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
干旱:7個鄉鎮大部地區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5個鄉鎮部分地區出現氣象干旱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擴大,
冰凍:過去15天8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已持續出現冰凍天氣,且主要交通干線中斷,預計冰凍天氣持續,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III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的。
8.1.3III級應急響應
暴雨:過去24小時5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出現日雨量30毫米以上降雨,上述地區有日雨量超過50毫米的降雨,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大部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
暴雪:過去24小時3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4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平均氣溫將下降12℃以上,且大部地區最低氣溫降至0℃。
干旱:7個鄉鎮大部地區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3個鄉鎮部分地區出現氣象干旱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大風:未來24小時或短時臨近預報3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8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冰凍:過去10天6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已持續出現冰凍天氣,且主要交通干線中斷,預計冰凍天氣持續或冰凍范圍進一步發展。
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3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將出現濃霧,并可能導致交通運輸受到較大影響;或者已經出現并導致交通運輸受到較大影響,主要公路已經關閉,且未來可能持續。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IV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的。
8.1.4IV級應急響應
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有3個級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可能出現暴雨以上天氣過程或過去24小時3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出現日雨量25毫米以上降雨,上述地區有日雨量超過50毫米以上的降雨,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大部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
暴雪:過去24小時3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已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或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4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平均氣溫下降10℃以上,或4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72小時降溫≥12℃,且日最低氣溫低于0℃。
干旱:5個及已上鄉鎮大部地區達到氣象干旱重旱及以上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或短時臨近預報3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6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冰凍:過去5天4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已持續出現冰凍天氣,交通主干線受影響,預計冰凍天氣持續或冰凍范圍進一步發展。
大霧:預警未來24小時3個及以上鄉鎮大部地區將出現大霧,并可能導致交通運輸受到影響;或者已經出現并導致交通運輸受到影響,車輛限速,主要公路準備關閉,且未來可能持續。
其他:低溫、高溫、霜凍、雷電等各種災害性天氣可能對或已對群眾生產生活較大影響的。
8.2各類氣象災害預警分級表
備注:預警標準涉及相關數據應以國家氣象臺站提供數據為準。
8.3多種災害預警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各自預警級別分別預警。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況進行預警。
8.4名詞術語
暴雨:降雨強度和量均相當大的雨,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其標準為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或以上,其中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大于等于100毫米小于250毫米的為大暴雨,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大于等于250毫米的為特大暴雨。
暴雪:降雪強度和量均相當大的雪,會對農牧業、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其標準為24小時內純雪累積降水量達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純雪累積降水量達6毫米或以上的固態降水。
寒潮:極地或寒帶的冷空氣大規模地向中低緯地區的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干旱: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大風:平均風力大于6級、陣風風力大于7級,會對農牧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筑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
低溫:氣溫較常年異常偏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溫: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雷電:發展旺盛的積雨云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會對人身安全、建筑、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堅硬的球狀、錐狀或形狀不規則的固態降水,會對農牧業、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
霜凍:土壤表面或植物表面溫度降到0℃或以下導致植物損傷及死亡的氣象災害。
冰凍: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大霧:貼近地面的大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其中水平能見度小于500米大于50米的為濃霧:水平能見度小于50米的為強濃霧。
威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